學校架構

法團校董會監察學校的整體發展,人力資源及財務管理;日常的運作,設行政及管理組去管理。在校長的領導下,行政組成員包括副校長、助理校長、主任、舍監,主要審視外圍環境及學校現況,以製訂及規劃持續發展策略及各種執行管理的準則。此外,還負責質素保證、危機應變等。行政組負責管轄及推行四個範疇的發展工作,分別是「管理與組織」、「學與教」、「學生支援」、「住宿服務」。管理組成員包括教師及社工,擔任學校管理的職務。

 

學校組織圖